概述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针对国内近年来电气火灾大幅上升的态势自主开发的,集报警、监视、控制、管理功能于一体的计算机测控系统。该系统界面直观、易用性强、结构合理、可靠性高、功能较强、维护方便。
该系统可广泛应用于大型商场、生活小区、生产基地、办公大楼、商场酒店、分散设备等区域用电防火的集中管理。该系统的采用,既极大的提高供电系统的连续性,又能把电气火灾消灭于萌芽状态,对安全用电提供了保障。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是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核心,可以实时地显示被监控回路的各种工作状态。当系统出现异常时(过电流、剩余电流、温度过高等),监控设备将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并还能显示和记录具体内容。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执行国家标准 GB 14287.1-2005《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基本功能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通过 485 总线连接每台探测器,对系统内所有受控回路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1、报警功能
当受控回路发生异常,如:电流过流、剩余电流故障(漏电),温度过高等,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能够即时指示故障回路报警类型、指示剩余电流故障(漏电),并以声、光报警。
2、系统状态指示、报警功能
当监控系统出现通讯故障、电源故障(主电故障、备电电池故障等)时,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能够指示出故障类型,并以声、光报警。
3、报表打印功能
当受控回路出现异常(产生预警、报警)、系统出现故障(通讯线断路、主电故障、备电电池故障等)时,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能够指示出故障类型,并以声、光报警的同时,还能够通过打印机打印出故障信息报表。
4、遥测功能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能够实时检测每个受控回路的工作状态,显示各个受控回路的电流、剩余电流、温度等。
5、历史记录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能够存储预警报警信息、故障等信息。
主要技术参数
1、电源:
① 额定工作电压 220V AC
② 备用电源:主电源欠压或停电时,维持监控设备工作时间 ≥4h
2、工作方式:
24 小时不间断工作
3、通讯方式:
485 总线通讯,通讯距离≤1km
4、监控容量:
最高可扩展到 254 个监控单元(探测器)
5、监控报警项目:
① 剩余电流故障(漏电):故障单元属性(部位、类型)
② 温度故障(过温): 故障单元属性(部位、类型)
监控报警响应时间: ≤30s
监控报警声压级(A 计权):≥70db/1m
监控报警光显示:红色 LED
6、故障报警项目:
① 主电欠压或停电
② 备用电源电池欠压
故障报警响应时间:≤60s,
监控报警声压级(A 计权):≥70db/1m
监控报警光显示:黄色 LED
7、控制输出:
本机报警输出触点类型:开关型,常开触点,容量 250V/5A
8、自检项目:
① 电源检查:监控主机主电源、备用电源电源;
② 连接检查:监控主机各部件连接;
③ 端口检查:监控主机各输入输出端口状态 ;
④ 报警检查:声光报警待命状态 ;
自检耗时 ≤30s
9、历史记录:
① 报警类型:故障单元属性、发生时刻、恢复时刻;保存容量 >10000 事件;
② 报警事件查询:全部或按报警类型、地址条件过滤;
③ 打印(需另配置打印机):当前状态、查询结果。
10、操作分级:
①“查看”级:
监视实时状态、查询历史记录。
②“操作”级:
监视实时状态、查询历史记录;进行各单元的遥控操作。
11、使用环境条件
① 环境温度: -20℃~+40℃
② 相对湿度: 10%~90%
③ 海拔高度: 不超过 3000m
④ 使用场所: 监控设备应安装的专用的控制室
工作原理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采用 485 总线通讯方式,通过双绞线等通讯介质连接到各只监控探测器。监控探测器将从传感器上取得的信息进行处理和分析后,从而产生报警及输出。每只监控探测器对应唯一的系统地址,通过自定义协议与上位机进行数据交换传输。
注意事项
(1)应该定期(建议每周一次)对系统进行自检,并确认自检正常,以保证集中控制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报警发生时,应先做“消音”处理,显示屏的内容,判断故障类型,再对供电电路进行隐患排除,隐患排除以后进行复位操作,使集中控制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3)每次故障处理后,应对发生故障的时间、类型及处理方式等内容进行记录,以便日后查询(集中控制器可以自动纪录)。
(4)未经本公司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拆开集中控制器或进行维修。
(5)按国家标准 GB 13955-2005 规定,本装置的工作年限为六年,届时应予以更换。
(6)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在其主要技术特性下工作, 监控设备属于精密仪器仪表类,应避免冲击、碰撞,严禁雨水淋湿。
存贮和运输
产品在运输和拆封时不应受到剧烈冲击,并根据GB/T1546-1995《仪器仪表包装运输技术条件》规定运输和存贮。
保存的地方应清洁,其环境温度应为-4085℃,相对湿度不得超过 85%,且在空气中不含有足以引起腐蚀的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