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安裝规定
1、监控的安裝应合乎有关标准的规定。
2、监控的主电源导入线禁止应用电源线插头,应立即与消防报警系统联接;主电源需有显著的永久标示。
3、监控內部不一样额定电压、不一样电流量类型、不一样作用的接线端子应分离,并有显著标示。
4、控制器与裸感应起电电导体应确保间距,金属材料外亮的控制器应安全性接地装置。
5、同一地区内的控制器宜集中化安裝在控制器箱里,置放在配电柜周边,并预埋与配电柜的接线端子排。
6、控制器(或金属材料箱)应单独支撑点或固定不动,安裝坚固,并应采用防水、耐腐蚀等对策。
7、控制器的輸出控制回路的电极连接线,应应用截面不低于1.0m2的双绞电缆铜线输电线,并应留出不低于150mm的容量,其端部需有显著标示。
8、当不具有独立安裝标准时,控制器也可以安裝在配电柜内,但不可以对供电系统主控制回路造成危害。应尽可能维持一定间距,并有显著标示。
9、控制器的安裝不可毁坏被监控器路线的一致性,不可提升路线触点。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施工技术
一、生产流程
工程施工前提前准备工作中→穿管及走线→监控器安装→控制器安裝→系统软件接地装置→调节→系统软件学习培训及交付
二、工程施工前提前准备工作中
1、系统软件的工程施工务必由具备相对企业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担负。
2、系统软件的安裝务必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
3、系统软件的工程施工,应依照准许的建筑工程设计文档和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开展,不可随便变动。须经变动设计方案时,应由原设计方案企业承担变更并且经过图审组织审批。
4、系统软件的工程施工应按设计方案规定撰写工程施工方案,并且经过建设单位准许。施工工地应具备必需的工程施工标准规范、完善的工程施工质量认证体系和工程项目产品质量检验规章制度。并应按附则B的规定填好施工工地质量控制查验纪录。
5、消防设备电源系统工程施工前要具有以下标准:
(1)设计方案企业需向工程施工、基本建设、建设单位确立相对技术标准;
(2)应具有系统图、机器设备布局平面设计图、接线方法、使用说明及其必需的技术性文档;
(3)系统软件机器设备、原材料及零配件齐备能够确保一切正常工程施工;
(4)施工工地及施工现场应用的水、电、气应考虑一切正常工程施工规定。